藥用級司盤40 輔料資質
藥用級司盤40 輔料資質
性能與應用
S-20
1 、溶于油及有機溶劑,分散于水中呈半乳狀液體。
2 、在醫藥、化妝品生產中作 W/O 型乳化劑、穩定劑、增塑劑、潤滑劑、干燥劑;紡織工業中作柔軟劑、抗靜電劑、整理劑;亦用作機械潤滑劑;作為添加型防霧劑,具有良好的初期及低溫防霧滴性,適用于 PVC ( 1 ~ 1.5% )、聚烯烴薄膜( 0.5 ~ 0.7% )、 EVA 薄膜。
3 、用作機械潤滑劑,石油和涂料工業乳化劑。
S-40
1 、溶于油及有機溶劑,熱水中呈分散狀。
2 、食品、化妝品業中作乳化劑、分散劑;乳液聚合中作乳化穩定劑;印刷油墨中作分散劑;亦可用作紡織防水涂料添加劑、油品乳化分散劑;廣泛用于聚合物防霧滴劑, PVC 農膜 1 ~ 1.7% , EVA0.5 ~ 0.7% 。S-60
3 、作為薄膜防霧滴劑,具有良好初期和低溫防霧滴性,在 PVC 中用量 1-1.5% ,聚烯烴中的用量為 0.5-0.7% 。
對此,宋民憲表示:"這是錯誤的!根據文件,這只是沒有實行強制性認證;而且,不認證也并不代表不執行。對此,無論是制藥企業還是藥輔企業,都應該統一認識。"
在藥品安全問題頻發、社會對健康生活質量重視程度提高的今天,國家對藥品質量控制的政策導向也不斷明晰。2013年5月6日召開常務會議提出,建立嚴格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完善食品藥品質量標準和安全準入制度。
事實上,2013年2月起執行的《加強藥用輔料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以下簡稱《有關規定》)已經要求地方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藥用輔料生產監管。對本行政區域內藥用輔料生產企業開展日常監督,或根據在藥品制劑生產企業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藥用輔料生產企業進行延伸檢查。
《有關規定》還提出,要重點檢查藥用輔料生產是否符合《藥用輔料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是否嚴格控制原材料質量,是否按照核準或備案的工藝進行生產,是否建立完善批號管理制度和出廠檢驗制度。對不接受檢查的,藥品制劑生產企業不得使用其生產的藥用輔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