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規藥用輔料DL-蘋果酸
常規藥用輔料DL-蘋果酸
本品為(RS)-(±)-羥基丁二酸。按無水物計算,含C4H6O5不得少于99.0%。
【性狀】本品為白色結晶性粉末。
本品在水或乙醇中易溶,在丙酮中微溶。
熔點 本品的熔點(通則0612)為128~132℃。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稱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0.2g的溶液,依法測定(通則0621),比旋度為-0.10°至+0.10°。
【檢查】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10.0g,加水100ml溶解后,依法檢查(通則0901與通則0902),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渾濁,與1號濁度標準液(通則0902第一法)比較,不得更濃。
易氧化物 取本品0.10g,置100ml燒杯中,加水25ml與硫酸溶液(1→20)25ml使溶解,搖勻,置20℃±1℃水浴中冷卻,加0.02mol/L*溶液5ml,溶液的顏色應在3分鐘內不消失。
氯化物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通則0801),與標準氯化鈉溶液5.0ml制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005%)。
硫酸鹽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通則0802),與標準硫酸鉀溶液3.0ml制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03%)。
水中不溶物 取本品25.0g,加水100ml使溶解,用經100℃恒重的4號垂熔玻璃坩堝過,濾渣用熱水沖洗后,在100℃干燥至恒重,遺留殘渣不得過0.1%。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測定法(通則0832第一法1)測定,含水分不得過2.0%。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通則0841),遺留殘渣不得過0.1%。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通則0821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
砷鹽 取本品1.0g,加鹽酸5ml與水23ml,依法檢查(通則0822第一法),應符合規定(0.0002%)。
【含量測定】取本品約1.0g,精密稱定,置25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25ml,置錐形瓶中,加*指示液2滴,用氫氧化鈉滴定液(0.1mol/L)滴定至顯微紅色并保持30秒內不褪色。每1ml氫氧化鈉滴定液(0.1mol/L)相當于6.704mg的C4H6O5。
【類別】藥用輔料,pH調節劑和抗氧劑等。
【貯藏】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