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網 政策法規】為加速醫藥健康產業創新,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滿足人民群眾防病治病需求,4月17日,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等9部門共同發布《北京市支持創新醫藥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2024)》(以下簡稱《措施》)。措施提出八個工作舉措,包括著力提升創新醫藥臨床研究質效、加力促進創新醫藥臨床應用、加速創新藥械審評審批等。
其中在助力加速創新藥械審評審批方面,措施提出4項具體措施。如推動實施“藥品補充申請審評時限從200日壓縮至60日、藥品臨床試驗審批時限從60日壓縮至30日”的國家創新試點。到2024年底累計納入項目制管理品種數量提升至200項,2024年新增10個創新醫療器械獲批上市,2024年力爭推動10個臨床急需品種進口。
在提升創新醫藥臨床研究質效方面,措施也提出4項具體措施,如措施明確,將臨床試驗啟動整體用時壓縮至28周以內,并持續加速,支持重點企業實現全球同步開展臨床試驗。組建10家以上區域或專科、專病臨床研究聯合體,并對30家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設單位進行考核評價及質控管理,提升臨床研究質量和效率等。
在促進創新醫藥臨床應用方面,措施提出8項具體措施。其中措施明確不斷完善CHS-DRG付費新藥新技術除外支付機制,及時完成形式審查、數據驗證及專家論證,對符合條件的新藥新技術費用,不計入DRG病組支付標準,單獨支付。推進京津冀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掛網信息協同共享,持續推動京津冀“3+N”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合作,支持創新藥械在京津冀地區使用等。
此外,在拓展創新醫藥支付渠道方面,措施明確建立“北京普惠健康保”特藥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結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特藥使用情況,動態調整保障范圍,確保符合條件的創新藥品“應進盡進”。措施還鼓勵商業保險公司與醫療機構、醫藥企業合作,開發具有針對性的、覆蓋創新藥械和健康管理服務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鼓勵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利用補充醫療保險費用從成本中列支(不超過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4%)的優惠政策,支持購買覆蓋創新藥械的普惠性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產品。鼓勵引導商業保險與創新醫藥企業、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等加強合作協商,優化理賠方式,推進覆蓋相關創新藥械商業健康保險的直接結算等。
措施還在鼓勵醫療健康數據賦能創新、強化創新醫藥企業投融資支持、促進醫藥貿易便利化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其中在促進醫藥貿易便利化方面,措施明確,打通一次審批、多次進口、多家醫療機構使用的綠色通道,2024年力爭推動10個品種全環節打通落地。實現24小時通關便利化,2024年增加進口藥品品種5個以上。建立對外交流平臺,優化藥品出口流程,2024年推動5個品種“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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