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網 行業動態】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關于同意北京市東城區等54地建設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試驗區的通知。
據了解,2021年12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藥監局正式啟動了上海、浙江、江西、山東、湖南、廣東、四川等7省(市)建設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
與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不同,本次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試驗區入選名單覆蓋了全國31個省(市、區),且以省會城市和地級市為主。
通知顯示,根據《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管理辦法》,經各地推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研究確定北京市東城區等54地為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不再保留。
通知要求:
一、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加大支持力度,指導細化建設方案,協調解決建設中的困難問題,加強經驗總結和成果報送,組織推廣改革成果,及時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報送建設進展。
二、各試驗區所在地人民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組織實施好建設方案,制定具體工作計劃,落實建設經費,定期研究解決試驗區建設工作,及時總結探索出的改革經驗,定期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報送建設進展,并及時報送建設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三、各試驗區要進一步組織研究,聚焦制約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立足機制改革和政策完善,明確改革目標,凝練試驗主題,完善建設方案,于5月15日(星期三)前經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將修改完善后的建設方案一式3份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綜合司,并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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