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網 行業動態】讓每一盒藥都留下“數字足跡”,藥品追溯碼賦能醫保基金監管,能更好適應新質生產力發展要求。
藥品追溯碼一般以條形碼或二維碼形式,是藥品的"電子身份證",通常由一系列數字、字母和(或)符號組成,標識在藥品包裝盒的顯著位置,是每一盒藥品從生產出廠時就被賦予的身份標簽,若在流通過程中出現重復的藥品追溯碼,就存在假藥、回流藥以及藥品被串換銷售的可能。
根據國家醫保局新的數據顯示,截至10月28日,全國已歸集藥品耗材追溯碼數據31.27億條,涉及29.68萬家定點醫療機構、49.72萬家定點零售藥店。
目前,全國多地已推開追溯碼使用。如在福建省廈門市,已實現全市1500余家定點零售藥店藥品追溯采集覆蓋;在陜西省榆林市,截至6月10日追溯碼管控系統共攔截同一藥品再次支付14057次,涉及費用126.29萬元……
據悉,11月2日,國家醫保局發布公告,頭次通過藥品追溯碼對假藥、回流藥“亮劍”。公告顯示,通過對各地上傳的藥品追溯碼開展分析,發現11個省份46家醫藥機構疑似存在復方阿膠漿的藥品串換、回流藥、假藥等線索情況,要求相關醫保部門進行核查,11月20日前向國家醫保局上報核查結果。
有人士指出,在國家醫保局公布的疑似串換案例中,相同的一個追溯碼,用不同參保人結算次數高達將近40次。而國家醫保局在“公告”的評論區解釋:藥品追溯碼采集數據重復通常有三種可能性,一是生產企業賦碼錯誤,不同的包裝上印上了同樣的追溯碼,二是帶有正常追溯碼的藥品被反復串換,空刷醫保和回流,三是藥品被不法分子假造,貼上了同樣的追溯碼。國家醫保局感謝東阿阿膠公司的積極配合,發揮了打擊欺詐騙保吹哨人的作用。
國家醫保局有人士表示,隨著追溯碼進一步推開使用,患者購藥時可以通過其了解更多藥品“由誰生產、銷售到哪、是否被二次銷售過”等信息。據悉,除了11月2日的公告外,國家醫保局還將陸續發布有關醫保藥品重復追溯碼的相關信息。相關人士提示,消費者可以保存一些藥盒,如果發現國家醫保局發布的相關信息涉及自己所購藥品,可以憑借包含追溯碼的藥盒以及發票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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