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網 政策法規】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國家藥監局6部門正式發布《關于改革完善基層藥品聯動管理機制 擴大基層藥品種類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加強基層藥品聯動管理機制建設,擴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常見病用藥種類,更好滿足人民用藥需求。
意見針對規范和優化基層用藥種類、建立健全基層藥品聯動配備使用機制、完善基層藥品集中供應配送機制、健全基層藥品短缺預警處置機制、突出重點環節和實施要求、強化組織落實和監測評估6個方面提出具體的意見。
其中,在規范和優化基層用藥種類中,意見提出,緊密型醫聯體用藥目錄應當根據臨床用藥需求變化、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等情況實行動態調整,調整周期不超過1年。
在建立健全基層藥品聯動配備使用機制方面,意見提出,推動二、三級醫院用藥目錄中的慢性病、常見病藥品向基層下沉,滿足轉診用藥需求。緊密型醫聯體可作為整體研究確定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的品種數量,通過處方實時查閱、互認共享,為慢性病、常見病復診患者開具處方,優化藥品配送服務,高血壓、糖尿病、慢阻肺病用藥不受“一品兩規”限定,保障各成員單位在用藥目錄范圍內合理配備使用藥品。
在完善基層藥品集中供應配送機制方面,意見提出,對基層反映的藥品配送問題,省級衛生健康部門會同醫保部門暢通溝通渠道,建立協作機制,完善藥品供貨企業管理制度,定期集中配送所需藥品。強化基層藥品支付保障和質量安全,引導參保群眾基層就醫、就近就醫,支持分級診療體系建立。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衛生室使用量少且有可替代品種的藥品及時調出采購清單。
此外,意見提出,緊密型醫聯體應合理設置急(搶)救等重點藥品庫存警戒線,及時上報藥品短缺和處置應對情況,統籌做好成員單位間藥品余缺調度和調配使用。到2027年,緊密型醫聯體內藥品聯動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全面建立,人民群眾基層用藥可及性和藥學服務獲得感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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