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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用級十六十八醇藥用輔料阻滯劑和基質
有關物質 取本品100mg,精密稱定,置100ml量瓶中,用無水乙醇溶解并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供試品溶液。取十二醇、十四醇、十五醇、十六醇、十八醇、油醇與二十醇適量,用無水乙醇溶解并稀釋制成每1ml中含十二醇、十四醇、十五醇、十六醇、十八醇、油醇與二十醇各約1mg的溶液,取0.5ml,置10ml量瓶中,用無水乙醇稀釋至刻度,作為系統適用性溶液。照氣相色譜法(通則0521)試驗,用50%氰丙基苯基-50%二甲基聚硅氧烷為固定液的毛細管柱,起始溫度為60℃,以每分鐘20℃的速率升溫至180℃,再以每分鐘10℃的速率升溫至220℃,維持5分鐘;進樣口溫度為270℃,檢測器溫度為280℃。取系統適用性溶液1μl,注入氣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各組分色譜峰的分離度均不小于2.0。取供試品溶液1μl,注入氣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按面積歸一化法以峰面積計算,未知雜質總量不得過1.0%;其他脂肪醇和未知雜質總量不得過10.0%。
熾灼殘渣 取本品2.0g,依法檢查(通則0841),遺留殘渣不得過0.1%。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通則0821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含量測定】 照氣相色譜法(通則0521)測定。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以100%-聚二甲基硅氧烷為固定液的毛細管柱為色譜柱;柱溫205℃,進樣口溫度250℃,檢測器溫度250℃;理論板數按十六醇峰計算不低于10000,十六醇與十八醇峰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
測定法 取本品100mg,精密稱定,置100ml量瓶中,用無水乙醇溶解并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1μl注入氣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精密稱取十六醇對照品、十八醇對照品各適量,用無水乙醇溶解制成每1ml中各含0.5mg的混合溶液,搖勻,同法操作,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十八醇的含量及十六醇與十八醇含量之和,即得。
【類別】 藥用輔料,阻滯劑和基質等。
【貯藏】 密閉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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