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編號:JB/T 7319—94 | 適用范圍:不限 | 所屬地區:中國; |
發文單位: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 頒布日期:1994-07-18 | 實施時間:1995-07-01 |
出處: | 分類:糧食與飼料作物標準; | 分類代碼:D0408; |
JB/T 7319—94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立式飼料混合機(以下簡稱立式混合機) 的性能指標和一般制造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立式飼料混合機。 2 引用標準GB 3768 噪聲源聲功率級的測定 簡易法 GB 9239 剛性轉子平衡品質──許用不平衡的確定 GB/T 13306 標牌 JB/T 7320 立式飼料混合機試驗方法 NJ/Z 3 農機具涂漆 3 一般技術要求3.1 立式混合機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并按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3.2 立式混合機必須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 3.3 機器配套動力應符合設計要求。技術性能指標應符合以下規定。 3.3.1 混合均勻度不小于90%。 3.3.2 立式混合機室內排料后的配合飼料自然殘留量不超過額定批次混合量的1%。 3.3.3 立式混合機噸飼料耗電量不大于1.5kW·h。 3.3.4 立式混合機主要轉動工作部件按GB 9239規定的G16級進行靜平衡。 3.3.5 立式混合機的使用可靠性不小于95%。 3.3.6 立式混合機軸承外殼溫升不應高于30℃。 3.3.7 立式混合機工作區的噪聲(平均聲壓級)不大于85dB(A)。 3.4 立式混合機各聯接處應密封,防止物料外漏。 3.5 金屬緊固零件,必須涂金屬防腐劑。 3.6 油漆涂層應符合NJ/Z3的規定。 4 安全要求4.1 機器的零部件配置和結構應便于機器安裝、使用、維修、并確保安全。 4.2 外部轉動部件必須有防護罩。 4.3 危險處防護罩應涂醒目的區別于機器本色的標志。 4.4 操作開關處應有說明用途的文字或符號。 4.5 電控位置應有防熱、防潮、防塵和防損壞的保護裝置。 4.6 立式混合機工作區的粉塵濃度不得超過10mg/m3。 5 檢驗規則5.1 每臺立式混合機須經制造廠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可出廠。 5.2 每臺立式混合機出廠前必須在額定轉速下進行30min的空載試驗,并應滿足下列要求。 5.2.1 機器運轉正常、平穩,不得有異常聲音,操縱裝置靈活、可靠。 5.2.2 各連接件、緊固件不得有松動現象。 5.3 成批生產的產品,每年至少應抽驗兩臺,按JB/T 7320的規定進行試驗,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的第3.3條的規定。 5.4 訂貨單位有權按本標準之規定對產品進行抽檢,抽檢方案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5.5 油漆涂層的質量應按NJ/Z3的規定進行檢驗。 6 標志、包裝、運輸與保管6.1 每臺立式混合機應在明顯位置固定產品標牌,標牌應符合GB/T 13306的規定,標牌內容: a. 制造廠名稱; b. 產品名稱及型號; c. 主軸轉速; d. 生產率; e. 配套動力; f. 機器重量; g. 產品制造編號; h. 產品出廠日期。 6.2 在機殼適當明顯位置用紅色箭頭標出轉子的旋轉方向。 6.3 立式混合機出廠時,應選擇適當材料進行包裝,包裝應便于運輸,并保證產品不受損壞。 6.4 隨同產品供應的附件(備件及工具)應齊全。 6.5 隨同產品供應的文件有: a. 裝箱清單; b.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c. 產品使用說明書; d. 用戶意見調查表。 6.6 全部文件用塑料袋密封后,固定在箱內。 6.7 合格產品應存放在防潮、防雨的設施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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